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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父李喜和养母春儿,是绝对的好人,善良、耐心,尤其对我最好。
在改革的春风中,我渐渐长大了。
在我三岁的时候,已经成为了桃花乡街上的名人了。
原因有二:
第一,我的名字,不死!几乎大部分人都知道,有个叫不死的小孩,吃百家的母乳长大的,是真正的桃花乡人民群众的“儿子”!
第二,我到底是谁的孩子,养父见谁给谁说,我的爸爸是王八蛋,到底是哪个王八蛋,这是大家好奇的,都想通过关注我,想找到那个披着人皮的“王八蛋”。
几乎谁见了我,或同情,或喜欢,故意逗我,很多人会给我买吃的。几乎每个人,见了我,都会大骂我的“王八蛋”爸爸妈妈。
也就是在这种舆论环境下,爸爸妈妈更不敢认我了,准确地讲是怕我了。
由于养父家里的有五个孩子,养父的退伍军人,什么情况下都喜欢实施准军事化管理,排队成了我的习惯。于是,我只要看见有队伍的情况,都会自觉地排队,要么站在最前面,要么站在最后面,成为大家的开心果。
能快乐别人,愉悦自己的自信,就是从排队中得来的。
在桃花乡的街上,还有一个家庭同样实施着准军事化的管理,就是我爸爸妈妈家。
爸爸曾经是仪仗队的兵,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退伍了。
我的家里,更需要排队,不然的话的三姐和三哥就是被忽略的情况下,也就饿死了。
我们都在街上住,其实,我和哥哥姐姐们非常的熟悉,也经常的在一起玩。
妈妈在傍晚的时候,喜欢带着哥哥姐姐们,在街上转着玩,尤其是走到故道的小河边,去看桃花。
有一次,我也跟着他们的队伍去了。我太小了,站在他们的队伍后面,他们一开始根本没有注意到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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